一、参加径赛项目的运动员需在该项目正式比赛前30分钟进行检录,检录地点设在100米起跑处。
二、参加4*100米接力、4*400米接力比赛的各队运动员必须统一本队比赛服装(服装颜色、款式必须一样)。
三、因要保护塑胶场地,若运动员比赛使用跑鞋,鞋钉只能用短钉,若违反规定使用长钉,则取消比赛成绩。
四、参加个人或团体项目比赛的运动员需在该项目正式比赛前30分钟,在该项目比赛场地进行抽签或检录,跳高、跳远、铅球等项目检录地点在各项目比赛场地进行。
五、比赛项目及比赛地点:体育馆,田径运动场。
六、各项目具体比赛时间参见竞赛日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