贵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实训室涉及新材料、新设备、新工艺、新仪器使用安全培训规定
信息来源:实训中心发布日期:2019-09-27发布作者:管理员浏览量:

为确保实训室新设备等安装科学合理,建立设备的安装调试制度,保证设备的安装符合实训室安全使用要求,培训实训教师和实训室管理人员对仪器的使用能力,从而保障实训教学的顺利进行。

范围:实训室新设备、新材料、新工艺等。

责任:设备供应商(无工程师上门服务的,由设备使用部门负责人组织有关专业人员进行调试和培训)。

参与人员:设备供应商、系部门负责人、实训室管理员、实训教师。

第一章 总则

第一条 为规范设备调试工作,确保设备的性能完好及安全使用,特制定本规定。

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学院设备调试的相关工作事项。

第三条 设备调试工作由设备供应商的调试工程师及专员负责,并向设备使用的系汇报设备的调试和培训工作。

第二章 设备调试准备工作

第四条 一般设备由设备供应商调试人员、设备使用部门对设备进行调试,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。

第五条 设备安装完成后,对于大型关键设备,由实训中心组织学院验收小组,试验收小组负责其设备的验收工作。

第六条 新设备、新仪器调试前,供应商调试负责人员须提供详细的调试和使用方案。

第七条 设备调试人员应准备调试所需材料、仪表仪器等工具。

第八条 调试人需协助设备的安装,严格执行安装安全操作规范,避免设备变形或损坏。

第九条 调试人员在调试工作开展前需认真检查随机物品及资料是否齐全,由实训中心和系共同进行监督核查。

第十条 检查设备的各接头、管路等,检查调试所需用具是否齐备,检查安全装置,以保证正确可靠。

第十一条 由设备供应商调试人员进行设备的安装,安装必须符合设备规定要求,大型检测仪器还需预留足够空间进行后续维护和保养。

第三章 实施设备调试

第十二 无供应商工程师设备由系负责人按照设备的操作说明和调试规范,使用部门组织有关专业技术人员有序开展调试工作和培训,确保设备和人员的安全,并拍照存档。

第十三条 有供应商工程师设备的调试由设备供应商提供技术支持和培训,系安排专业技术人员参与学习并配合其工作,并拍照存档。

第十四条 设备调试分为以下3大步骤,部分仪器无法按照下面要求的,请根据仪器特性调试。

1)仪器参数试验。主要是为检验设备各项参数的正确性,设备的稳固可靠性,输出、操纵、控制等系统状态是否正常。

2)样品试验。主要是为检验设备在样品试验下,以及各组成系统的工作是否准确、稳定、可靠、安全。

3)精度试验。在样品试验后按设备说明书的规定进行,例如,对设备检出限、精密度、准确度实验,前处理设备进行样品全处理,上机后检查是否合格。

第十五条 设备运行试验中,调试人员须做好以下各项记录,并对整个设备的调试情况加以评定。

1)设备精度检验记录及其他功能试验的记录。

2)设备试运转的情况,包括调试过程中对故障的排除情况。

3)对无法调整及排除的问题按性质归纳分类。

4)涉及到安全使用的相关情况。

第十六条 调试过程中无法调整及排除的问题,调试人员须向供应商或技术部反馈,及时解决。

第四章 设备验收和培训

第十七条 设备验收项目主要针对设备的技术性能、安全要求、运行状况能否满足实训室或标准检测要求进行。

第十八条 设备验收在调试合格后进行,一般由实训中心和设备使用部门及相关人员共同参与。

第十九条 验收合格后,设备移交使用部门投入使用。验收不合格的由设备供应商调试人员重新调试直至验收合格。

第二十条 验收合格后相关人员填写验收记录,实训中心、设备使用部门负责人等填写确认意见。

第二十一条 设备验收确认完毕之后,由设备供应商派人负责培训;无供应商工程师培训的,由使用部门负责人(或指定人员)负责培训,填写设备使用培训记录表,交实训中心存档。

第五章 附则

第二十二条 本规定由实训中心编制并解释。

第二十三条 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开始执行。